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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终止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及核减参保人数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01 02:5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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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申请条件:申报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死亡,用人单位参保人数减少。二、办理材料1.申报人所在单位《事业单位减少人员计划指标卡》;2.由申报人本人签字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备案表;3.调令;4.死亡证明;5.《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流动减少情况表

一、申请条件:

申报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死亡,用人单位参保人数减少。

二、办理材料

1.申报人所在单位《事业单位减少人员计划指标卡》;

2.由申报人本人签字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备案表;

3.调令;

4.死亡证明;

5.《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流动减少情况表》;

6.《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终止参保情况表》。

三、办理流程

1.申报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死亡,向所在单位报送办理材料,申请终止医疗保险关系;

2.所在单位初审办理材料,填写《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流动减少情况表》、《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终止参保情况表》并盖章;

3.所在单位每月1日至10日使用网上申报服务平(http://110.249.137.2:8080/eapdomain)向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管理科报送办理材料,申请终止申报人医疗保险关系,分步输入“用户名即单位医保编号”、“密码即1”即可,申报使用的《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流动减少情况表》、《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终止参保情况表》可以使用网报程序打印。网报咨询电话:89631919;

4.参保管理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终止医疗保险关系及核减参保人数意见;

5.通过审核的,参保管理科当天给予终止申报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核减所在单位参保人数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6.未通过审核的,告知原因。

四、办理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槐安西路与南长街交叉口东北角)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征管大厅

联系电话:031183865009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5:30(9月至5月)

下午:14:30——15:30(6月至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