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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石家庄鹿泉区限行时间、路段

2021石家庄鹿泉区限行时间、路段

发布时间:2023-05-02 08:0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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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最新消息:截至2021年10月12日,鹿泉区暂未恢复限号。恢复限行时间另行通告。鹿泉区货车限行规定为有效改善鹿泉区交通环境,推动主城区面貌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交警大队实地勘察调研,根据我区道路交通实际,在主城区范围及部分路段对核定载

最新消息:截至2021年10月12日,鹿泉区暂未恢复限号。恢复限行时间另行通告。

鹿泉区货车限行规定

为有效改善鹿泉区交通环境,推动主城区面貌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大队实地勘察调研,根据我区道路交通实际,在主城区范围及部分路段对核定载重量在0.5吨(不含)以上货车实施禁行措施。

具体禁行区域和禁行路段见石家庄鹿泉区货车禁行规定(时间+范围)

以下为限号解除前的规定:鹿泉区关于实施机动车常态化限行的通知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鹿泉区跟随石家庄,决定于2020年5月11日起,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措施。

点击查看石家庄鹿泉区限号通知(时间+区域)

机动车常态化限行

一、限行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主城区范围翠柏大街(不含)以西、307国道(不含)以北、观景大街(含)以东、北外环(不含)以南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

三、限行措施

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尾号限行的方式,限行尾号 与石家庄市区同步,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专用清障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石家庄市鹿泉区交通大队关于主城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自2017年12月18日起鹿泉开始执行新的限行规定:

一、主城区范围

307国道(不含)以北、翠柏大街(不含)以西、北外环(不含)以南、观景大街(含)以东。

2018石家庄鹿泉区限行时间、路段

二、禁止、限制的车型、时间和路段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

全天禁止以上车型在主城区范围以内道路通行。

(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

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主城区范围以内所有道路;消防、抢险、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等载货汽车除外。

(三)通行证办理

对用于民生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及急救、抢险的重型、中型货车确需通行主城区道路的,可以到区交通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在确认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已处理、年检正常、交强险在有效期内且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相关信息已纳入区大队监管服务平台等情况下,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持相关手续(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申请及运输货物合同等)到区交通大队(地址:龙泉路18号,电话:69122020)登记备案后,办理辖区道路《通行证》,并随车携带。

三、应急预警响应下的机动车通行规定

启动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其它预警响应时,按照区政府通告、通知要求,执行车辆管控措施。

石家庄市鹿泉区交通大队通告

为有效改善我区城市交通环境,推动主城区面貌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效能革命”有关要求,服务群众,保障民生,根据我区道路交通实际,对辖区内道路通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主城区范围)

翠柏大街(不含)以西,北外环(含)以南,山前大道(含石井口至307国道段)以东,307国道(不含)以北。

二、禁行路段

北斗路(京昆高速鹿泉东口以西路段)、海山南大街(龙泉路至石柏南大街段)、向阳南大街(龙泉路至观景大街段)、石柏南大街(龙泉路至京赞线段)、和平西路鹿泉段、槐安西路鹿泉段,以及望佛路、观景大街、环抱南路、翠屏路、御园路、昌盛大街、山前大道全线。

三、禁止、限制的车型、时间和路段

(一)轻型自卸货车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

全天禁止以上车型在主城区范围内及禁行路段上通行。

(二)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

1.每日7:00-9:00、17:00-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主城区范围内道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车、运钞车等载货汽车除外。

2.每日7:00-11:00、15:00-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海山大街(龙泉路至北外环)、北斗路(观景大街至翠柏大街)、向阳大街(龙泉路至玉石路)。

3.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7:00-9:00、16:00-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新康路(石邑街至海山大街段)、镇宁路(海山大街至石柏大街段)。

注:本通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