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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石家庄栾城区人才公寓分配通知

2021石家庄栾城区人才公寓分配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20:1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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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缓解人才的住房需求,现面向绿卡人才分配栾城区人才公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配对象及条件在栾城区域范围内就业的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和栾城区人才绿卡的持卡者,并满足以下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国家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缓解人才的住房需求,现面向绿卡人才分配栾城区人才公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对象及条件

在栾城区域范围内就业的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和栾城区人才绿卡的持卡者,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国家大政方针,思想品德高尚,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党政纪处分、无不当言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行为品德,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2.工作单位和实际工作地点均在栾城。

3.以家庭(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为单位在栾城无自住用房。

4.未配租人才公寓。

每个符合条件的人才以家庭为单位只能申请和居住一套人才公寓。

二、分配原则

1.人才公寓是政府为引进的人才提供的过渡性周转用房,只租不售,租期不超过人才绿卡管理期。

2.人才公寓分配遵循属地管理、逐步解决、公开公平公正和优先保障高端人才、优先保障突出贡献人才、优先保障长期在栾工作人才的原则。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人才层次、在栾工作时间、所获表彰荣誉和其家庭人口等因素,以及公寓房源和人才需求情况实行摇号分配。

三、分配房源

1.本次分配的人才公寓房源为:林荫学舍人才公寓共计65套(龙威街与李冶街交叉口北行100米路西),其中:一室一厅37套(面积50-70平方米)、两室一厅28套(面积70-120平方米)。每套人才公寓配备床、衣柜、沙发、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及洗浴设施等。

2.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执行。个人需缴纳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使用费用。

四、分配方法

人才公寓按下列方法分配:

1.A卡人才。随机抓号,确定选房顺序,依次进行选房。

2.其他持卡人才。依次序进行人才公寓分配:

(1)B卡人才按意愿优先保障,随机摇号分配房号;

(2)剩余房源采取选房分配方式,即根据个人意愿,通过综合考虑人才类别系数、在栾工作年限积分、奖励积分、家庭人口积分等因素确定选房顺序,积分相同的,抽签决定。

人才类别系数:管理期内省市区管拔尖人才5、博士3、硕士2、其他持卡人才均为1。除申请者本人以外,以家庭为单位(配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每增加一名“绿卡”人才,相应人才类别系数增加0.5分(人才类别系数以最高的计算)。

工作年限积分:连续在栾工作1年计1分,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奖励积分:近三年以来所获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颁发的综合性表彰奖励,国家级10分、省部级5分、市厅级3分、县处级1分(同一荣誉就高不就低,不累计)。

家庭人口积分:除申请者本人以外,每增加一名直系亲属(配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增加2分。

计算公示:总分=(人才类别系数+增加系数)*工作年限+奖励积分+家庭人口积分。

区委组织部负责对表彰奖励情况进行认定,并会同区人社局对绿卡人才身份及在编人员工作年限进行认定;区人社局对其他非在编人员通过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进行工作年限认定;区分局对家庭人口情况进行认定;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审核,收集各类相关证明资料,并进行分房排序、抽签。若积分相同,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顺序。

五、申请时间和方式

1.申请。2021年10月18日-20日,申请人到所在工作单位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的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才绿卡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配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是绿卡人才的一并提供绿卡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以来所获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颁发的综合性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在栾城区域范围内就业以来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6)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在栾城无自住用房证明;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初审。10月22日前,行政、事业在编在岗人员由各乡镇或区直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相关情况及其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其他人员由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初审,出具现实表现评价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在人才公寓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情况属实,无异议,同意申报人才公寓”字样。

3.复审。10月25日前,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将申请资料报区委人才办,区委人才办会同组织部、人社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复审,经审核无异议,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入公开摇号或排序环节,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驳回。

六、设立人才公寓开放日

将10月24、25日设为人才公寓开放日,人才可到现场了解户型面积、家具家电配备、周围环境等情况。

七、公寓分配

10月26日上午,在栾城大酒店七楼一号会议室按人才类别以及积分依次进行配租,分配结果在栾城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委人才办发放《栾城区人才公寓入住通知单》。

11月2日、3日,配租成功申请人持《栾城区人才公寓入住通知单》及相关证件与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放弃本次分配。自动放弃或退房的人才,两年内不能申请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