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奖补标准,2020年10月31日17:00前报废注销车辆,2013年注册的持有《道路运输证》的重型柴油货车,奖励16000元;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17:00前报废注销车辆,2013年注册的持有《道路运输证》的重型柴油货车,奖励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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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财政奖补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以机动车回收日期为准)至2020年12月31日(以机动车注销日期为准)。奖补业务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5月31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2021年及以后年度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将不再给予财政奖补。